一、规范“调委会”建设,深入开展以“防激化”为重点的教职员工调解工作 。
1、成立学校“调解委员会”,学校校长任“调委会”主任, 其他校级领导、工会主席任副主任,成员为:各校少队辅导员、工会小组长。
2、及时传达、贯彻上级人民调解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学习培训,指导学校开展好调委会的培训工作。
3、不断加强学校调委会规范化建设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好上级人民调解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提升调解工作整体水平,大胆实践,多形式多渠道地加强调委会的规范化建设。根据上级要求和我校实际情况,积极规范调解业务档案的管理工作,努力促使调委会工作规范化。
4、着力指导基层调解组织开展以“防激化”为重点的调解工作。力争无群体性上访记录。
二、创新调解机制
1、创新学校职工调解工作机制。组织人员深入师生进行调查研究,就现阶段民间矛盾纠纷的种类、特点进行分析,以便适时调解,把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适时外出考察学习,借鉴外地、外校有益的做法和成功的经验,积极开拓创新,不断推进学校调解工作向纵深发展。
2、在调委会组建上积极创新。在学校调委会建设过程中, 一方面注重规范制度和程序,另一方面对调委会的组成人员、调委会产生方式等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操作,积极引导,大胆创新。
三、多维度、多渠道开展工作
1、在青铜峡市司法局,市人民法院的指导下规范调解程序,讲究调解方法。
2、利用学校网络对不道德行为进行辩论,根据《公民道德建设纲要》等道德规范来进行调解。
学校党政领导要重视教职员工的调解工作,关心群众生活,把群众的疾苦放在心里,与群众心连心,使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得到贯彻执行,从而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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