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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第四中学学生手机带入校园申请制度

发布时间:2021-06-13 14:48 分类:家校互联 发布单位:永宁县第四中学 点击量:2043 【公开】

永宁县第四中学学生手机带入校园申请制度

 

依照教育部五项管理”有关精神,营造有利于学生健康学习的环境新学期开始,学校将严禁学生携带手机进校园。为此,特制定本规定。请各年级各班宣传到位,严格执行本规定。  

一、中学生使用手机的危害  

1、手机辐射危害学生健康。中学生正处在生长发育期,身体机能还未发育健全,手机辐射会危害学生发育,影响身体健康,造成理解力、反应力、记忆力的明显下降,使听觉受损,免疫功能失调。  

2、手机中的不健康内容毒害大。手机上网、QQ聊天、网络游戏、电子书等功能,以及不良短信,手机黄、赌、毒等,严重毒害青少年学生。  

3、干扰学校的正常教学。课堂上手机铃声、听音乐、收发短信等,均会扰乱教学秩序,影响学生的学习效率;学生利用手机等电子产品很轻易地作弊,败坏考风,破坏学风,影响了考试应达到的效果,不利于学生良好品质的形成。手机还是中学生男女交往过密的帮凶,严重影响学业。  

4、影响学生学习和休息。学生深夜躲在被窝里玩手机,严重影响了自己和他人的休息,降低了学习效率。  

5、危及学生的人身安全。学生通过手机可以很便捷地引来社会闲散人员,容易滋生事端,引发安全隐患。  

6、助长学生的攀比之风。学生比手机好坏,助长攀比之风,滋生享乐思想。  

二、管理办法  

1、严禁学生携带手机进校园,学生在校园内任何场所不得使用手机。一经发现,所有行政干部、值周人员、班主任、任课老师等都有权收缴手机,收缴的手机统一交年级保管,学年结束时由家长来校领取。   

2、凡携带手机进校园者,一律给予严重警告纪律处分,经教育仍不改正者,学校将给予记过、记大过及以上处分。老师在收缴手机的过程中,若学生不给予配合,老师可联系政教处,政教主任电话:1815003561,政教处工作人员有义务及时协助老师进行处理,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该生记过及以上处分。  

3、各年级各班务必加强管理,将严禁学生携带手机进校园列入班规,由纪律委员负责监督本班学生遵守学校手机管理规定,一旦发现有人违反规定,立即报告班主任进行处理。  

4、与学费减免、奖助学金、学生个人评优和班级考评相结合。违反手机使用管理规定的,取消其所有资助和奖励资格,每人次扣除班级考评分5分(班主任积极配合,主动上报的除外)。  

5、学校设立手机管理举报电话,举报一经查实,每人次扣除班级考评分5分(班主任积极教育整改的除外)。  

6、收缴的手机的领取程序。学年结束时由学生本人写出申请书(500字以上),班主任提出意见,经年级主任签字同意后,由学生家长来校领取。  

三、家长与学生联系方式  

为方便家长与学生取得联系,联络亲子感情,除班主任电话等联系方式外,学校还投入资金在教室连廊和宿舍装备固定电话。  

1、学校在门房装备2台固定电话,(为不干扰正常教学和学生休息,这些电话只能打出不能打进),通过这些电话联系家长。  

2、在每栋宿舍楼的宿管员处装备一台固定电话(可打出也可打进),正常上课期间若有家长需联系学生,家长可拨打该电话,宿管员将及时出告示告知学生。  

四、本规定从20215月起执行。

   

尊敬的校领导:

我是 _______ 年级 _____ 班学生 _____________ 的家长,现因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等特殊原因,我向贵校申请允许该生带手机回校,并承诺做到以下几点:

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手机使用管理制度并同意相关管理细则。在校园内不使用手机,特殊或紧急情况一定按学校要求正当使用手机。如果该生未遵守学校的规定不正当使用手机,愿意接受学校相关规定的处理。

手机带进校后,第一时间主动交给班主任保管,保证该生不把手机借给其他同学使用,否则,按照第一条进行相关处理。

手机在被学校或班主任保管期间因电池自燃等不可抗力而造成手机损坏,本人不追究学校或班主任所有赔偿责任。

特此申请,请予批准!

申请人(家长):

                                班主任签字:

                                级组长签字:

 

永宁县第四中学中学  政教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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