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县第四中学

家长学校家校互联

永宁县第四中学禁止学生骑电动车的告家长书

发布时间:2020-10-16 16:13 分类:家校互联 发布单位:永宁县第四中学 点击量:10487 【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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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家长您好

首先祝您合家幸福万事如意!转眼之间开学一个月了,新学期孩子们的安全是我们家长与学校老师的奉挂。由于我校有部分学生走读上学,家长为孩子选择了骑自行车、电动车共享单车上学。他()们每天往返于家庭与学校之间,穿梭在人车混行的道路上。然而,个别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淡薄,骑车帯人、边行驶、互相追逐或曲折竞驶等交通违规现象时有发生,已成为不容忽视的安全问题。

为了孩子的安全,我们希望家长能教育孩子做到以下几点

1、交通法规定只有年满12周岁以上的孩子能骑车上路。我们严格要求家长做到:凡孩子未满12周岁,一律不许让孩子骑车上学。

2、年满12周岁的学生,我们也建议最好不要骑自行车由家长接送。

3、无论您的孩子是否年满12周岁,一律不许骑电动车共享单车上学。

3、要经常帮您的孩子检修自行车,保持车况完好。刹车、车铃等是否灵敏、正常。

4、教育孩子要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如没有具体的非机动车道,则要教育孩子靠右行驶,时不抢行猛拐,要提前减,看清四周情况,以明确的手势示意后再转

5、经过交叉路口,要减速,注意来往的行人、车辆;遇到红灯、黄灯要停车等侯,待绿灯了再继续前行;在横穿机动车道或中途车,须下车推行;长下坡一定要控制住车速;下雨天应慢速行驶。

6、骑车时不要双手离把,不多人并行,不骑车帯人,不互相追逐、打,不戴耳机听音乐,了解基本的交通规则。

7、请教育您的孩子,自行车要停放在学校内指定的地方,要锁好车辆并保管好钥匙

以上几点希望贵家长能遵照执行。同时希望家长按时接送,切实担负起孩子安全的责任。如若自己骑车,在道路上出现安全事故概与我校无关,后果自负重视孩子的安全,就是对自己孩子的呵护;重视孩子的安全,就是对自己家庭的负责。真诚希望我们共同做好孩子的安全教育工作,为孩子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永宁县第四中学

     202010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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