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学生视力,让学生在学校专心学习,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庁《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庁函(2021)3 号)相关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此管理办法。
一、申请制度
学生如有特殊原因确实需要佩带和使用手机或电子手表,应由家长提出申请.填写青铜峡市河西中心小学《手机进校申请书》并签订申请书,班主任监督审批记录后.学生方可在学校使用。
二、携帯制度
1.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不允许使用手机、电了手表等通讯工具。
2.学生如有特殊原因确实需要佩帯和使用手机或电子手表.经提出申请同意后可以携帯。
3.进校后将手机交给班主任老师.班主任交给保管员放到手机存放处。
三、保管制度
1.因特殊情况通过申请的学生,应该在每天早上到校后.主动将手机关机,然后交给班主任老师,班主任交给保管员放到手机存放处:下午放学前,由班主任老师到保管员处领取交还给学生。
2.班主任为对应班级的手机收缴管理工作,保管员为保管责任人,将保管的手机放到手机存放处。
四、其它说明
在校期间急需公用电话.可以到直接通过校长、班主任或科任老师的私人电话请求老师协助联系.或者到门卫室请求保安人员使用电活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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