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学生将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
产品带入校园的管理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沉迷网络教育引导工作的紧急通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的《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等文件中关于“严禁学生将个人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带入课堂”的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全面禁止学生携带智能手机、平板电脑、游戏机等电子产品进校园,具体规定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认识规范学生使用手机、预防沉迷网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建立健全监管制度,把责任落实到具体行政部门和相关人员,形成分工负责、协同落实的责任机制,保障学生的学习环境和身心健康。
监管小组成员:
组 长:张正强
副组长:韩富成 苏生逵 王秉勇 贾东芳
组 员:校委会其他成员及各年级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苏生逵兼办公室主任,负责落实监督检查该项工作落实情况。
二、开展专题教育
通过国旗下讲话、主题队活动课、红领巾广播站宣讲活动、致家长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全面加强专题教育,针对不同层面学生对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的认知特点,深入宣传全面禁止手机进校园的目的及重要意义。要以班级为单位,定期开展预防沉迷手机、沉迷网络、沉迷游戏主题宣教活动,引导学生认识危害、提高防范意识,增强学生的思想自控和行动自觉。
三、规范日常管理
规范学生使用手机等电子产品,严禁学生将个人手机等电子产品带入学校。教师本着按需的原则合理使用电子产品,在教学和布置作业不依赖电子产品,原则上采用纸质作业。校领导、学生发展处、年级组长、班主任、任课教师切实负起责任,密切关注、及时掌握学生思想情绪,对学生玩手机、沉迷网络、沉迷游戏等情况要早发现、早教育、早制止。
结合我校日常管理实情,对手机等电子产品实施以下管理方式:
1、学校通过家长信、班队会课、宣传栏、广播站等有效途径告知家长及学生后,严禁学生带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进入校园。
2、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带手机等电子产品入校,家长需向学校提交申请报告并要求学生严格遵守学校相关规定。
3、学生在校内禁止使用手机等电子产品。学生确需应急联系,可以向校内任何教职员工借用手机应急联系。
4、学生校内违规使用手机等电子产品,经发现由班主任代管一周,一周后由家长到校填写相关材料后领回手机等电子产品。
5、校内违规使用手机等电子产品,该生取消各类评优评先资格。
四、加强家庭教育
凝聚家校合力。学校要把禁止中小学生携带手机进校园纳入家校合力育人工作范畴,通过印发《致家长的一封信》或与家长签订监督承诺书等形式,告知家长学校禁止学生将手机带入校园的管理要求和智能手机等电子产对孩子发展产生的不良影响,引导家长提高自身素养,控制智能手机的使用,当好学生的榜样。同时,要提醒家长加强与孩子的沟通交流,安排好孩子放学后和节假日生活,引导孩子每周利用周末参加一次对社会有益的实践活动,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
五、 加强服务保障。
学校要结合实际,免费为学生提供与家长联系的固定电话等通讯工具。要向家长公布学校有关办公室、班主任和管理人员等的联系方式,方便家长沟通学情、联系学生。要管好用好班级微信群,及时回应家长的关切。
六、加强综合治理
密切关注校园及周边环境出现的新情况,及时发现学生向商家租用手机等新问题,要在加强学校内部教育引导、丰富学生在校一日学习生活的同时,及时报请上级有关部门,并积极配合开展专项治理。
三、工作要求
(一)自2020年秋季开学起,全市中小学校要全面禁止学生将个人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带入校园,学校因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学生使用平板电脑的,应指定专人加强管理,严禁学生使用平板电脑进行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凡违规带入校园的,学校应指定专人统一保管或通知学生家长领回。
(二)要明确校(园)长为第一责任人,班主任教师为主要责任人,切实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工作落实到实处。
(三)学校将结合日常督查检查工作,对各班落实手机禁止进校园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结果在全校通报,并纳入班级年度考核。
附件:彭阳县第五小学关于禁止学生带手机、平板电脑进校园的倡议书
彭阳县第五小学
2020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