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宪法日系列法治宣传活动方案
每年的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是集中组织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系列宣传活动的重要节点。为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尊严,增强少年儿童法制观念,根据《彭阳县2020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安排和要求,特制订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二、时间安排
11月30日------12月4日
三、宣传重点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重点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突出学习宪法修改的重点内容和主要考虑,了解宪法修改对党和国家事业的重大意义。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我国的国体、政体,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基本内容。
(二)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全会的重大意义,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宣传新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基本理念、重点任务和重大举措。
(三)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大力宣传宪法、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推进依法治校,让师生发自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法律,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四、活动安排
(一)具体活动
1、制作法制宣传展板,印制宪法宣传册一千多份与,11月30日早上在彭阳县怡园广场集中开展宣传活动
2、12月1日下午第二节课召开“弘扬宪法精神 维护宪法尊严”主题班会。
3、12月4日早晨9:00举行宪法晨读活动,由学校领导为学生领读宪法有关章节。
4、12月4日早晨利用宪法晨读活动,由学生代表带领全体学生进行宪法日宣誓活动。
5、通过国旗下讲话、校园广播、办黑板报、悬挂宣传标语等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制宣传,切实提高广大教师、学生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
五、工作要求
1、宪法日宣传活动要庄重大气,全体师生要积极参与。
2、全体教职工要高度重视,把做好今年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认真筹划、精心组织,确保本次活动深入开展。
彭阳县第五小学
2020.11.27
晨读《宪法》节选内容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宣誓词:遵守《宪法》等国家法律,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尊严,争做一名“学法、用法、守法”的社会主义接班人。
宣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