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人标准抽象难用是评价牵引素质教育全面实施面临的首要难题。现实中,考试内容具体明确,但学生素养发展标准难测,教学标准模糊难用,分数和升学依然是事实上的指挥棒,不能有效发挥评价引领育人、促进学生素养全面发展的作用。针对这个问题,需要进一步开发标准划定技术,建立五育并举“素质尺”,突破“标准抽象难用”的瓶颈,实现育人标准可见、可用、可测。
一是逐层细化标准。按照“培养目标(理论上的、全要素的统一尺度)—课程标准(基本的、核心的、外显的尺度)—教学标准(关键的、可测的量化尺度)—评价标准(融入的、操作的、具体的尺度)”层层细化国家育人标准,尺度下推形成教、学、评一致,体现素养导向的育人实施标准,使标准可见;同时评价标准层层回归,尺度上推指向立德树人政策要求。二者双向互动,确保标准的抽象与具体相统一。
二是量化划定标准。一方面汇总已有量化标准,包括文件政策要求的量化标准、专业量表的全国标准;另一方面利用大数据,按照“尺度=f(质,量,场,时)”函数,计算在不同场域、不同时间范围内发展质量的数据常模,将国家标准具体化,建立特色化地方标准。
三是推动使用标准。要求教师结合教学实际,按照“国家标准必选守底线(将德智体美劳国家标准细化成每学期的教学标准和各个指标的评价标准)、地方标准限选成特色(将教育教学过程质量等地方标准细化成各学科的教学标准和各个指标的评价标准)、校本标准可选促创新(学校自定标准)”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学生学习标准和教学标准,并落实到日常教学中。
四是分层落实标准。对育人实施标准的分层落实情况进行三级评价,确保素质教育发展要求在教学过程中落地、落细。学校对教师教学定期评价,重点评价教师是否将科学的育人标准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区县对辖区内学校全覆盖监测,对学生和教师采用抽样形式,重点监测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整体水平。省级层面对区县监测,所有区县全覆盖,对学校、学生和教师采用抽样形式,重点监测教育教学过程和结果质量的整体水平和均衡状况。